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2002238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20日提出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4200404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出口销售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规格为300ug(0.5ml:2.4×10E7IU)/支(预灌封注射器)。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