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立足行业实践,从阳光、数智、高效等多个角度,对《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这一新国家标准的整体框架、主要内容和重要创新进行了介绍,认为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行业空白,开启了电子采购交易新篇章,将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这一大背景下,采购作为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采购不仅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稳定市场流通的重要手段,更是促进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驱动力。
然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采用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采购时,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制度规范,导致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两种极端情况:一方面,一些企业规则制定过于粗放,随意性强,既缺乏透明度,又难以保证公平性;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盲目照搬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过分追求流程合规,却忽视了企业采购的实际效率和效益。
为解决这些痛点,助力国有企业实现多重采购价值目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自 2017年起先后发布了《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示范文本》等重要文件,为国有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借鉴。在这些文件的指引下,一批国有企业积极应用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中招协携手众多国(央)企和行业专家,于2021年9月启动《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的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精心编制和科学论证,《规范》于近日正式发布。作为我国第一部非招标采购领域的国家标准,《规范》不仅坚持了“依法合规、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基本原则,更充分吸收了众多国(央)企的实践经验,体现了“科技引领、协同共享、高效专业”的先进理念,为复杂多变的非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了全面、科学、高效的指导。
一、科学界定采购方式与组织方式
我国采购领域长期存在着采购方式、采购方法、采购模式等概念模糊不清的问题,不同企业对这些名词的理解往往大相径庭。这不仅不利于行业交流沟通,还可能会导致误解和混乱。为此,《规范》在充分考虑了历史传承和行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发展情况,吸收行业实践做法,进行了大胆创新,对多维复杂的非招标采购进行了高度归纳和概括。同时,《规范》也与政府采购进行了适当区分,避免了概念混淆。
1.采购交易方式
《规范》首次将采购方式进一步明晰为采购交易方式。《规范》规定了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四种方式。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规范》还将谈判采购进一步细化为竞争谈判采购和合作谈判采购。合作谈判采购主要适用于通过合作研发、共担风险方式采购原创性产品或服务。
2.采购组织方式
采购组织方式方面,《规范》提出了战略采购、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和分散采购五种形式,并允许采购人结合采购管理特点,分类细化或组合采购组织形式。
3.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具有高效、灵活、以量换价的优势,相比单次采购具有更稳定、更可靠的特性,已成为企业采购的新趋势。《规范》按入围方式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竞争入围和开放式资格审查两类;创新地提炼了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七项核心要素,并据此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定商、定商定价和定商定价定量三类。
这些分类和命名方式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不仅便于企业学习使用和转换对接,也为行业后续开展各类非招标采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坚持交易流程公开高效, 充分授权采购人自主决策
1.在授予采购人自主权方面
《规范》规定评审专家可随机抽取或直接指定;采购人应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更换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评审;采购人可以对候选供应商开展履约能力核查,有权要求评审小组重新评审推荐或重新组织采购 ;将一般由评审小组确定的候选供应商公示改为由采购人确定的预成交供应商公示;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在采购文件中约定,选择和公示备选成交供应商的规则;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方式也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在效率提升和信息公开方面
在效率提升方面,《规范》未对采购交易各环节时限作出强制规定,并允许采购人采用集中资格预审或信用评价方式替代单个项目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信息公开方面,尽管在编制过程中存在不同的意见,但是考虑到国有企业采购的公共属性和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规范》仍将坚持信息公开作为基本原则,规定采购公告、预成交公示和成交公告应予以公开,并将采购合同信息和合同履约结果列为宜公开信息。
三、坚持科技引领、协同共享, 引入“专业交易工具”
《规范》充分体现了科技引领、协同共享的理念。它将拍摄视频、网络直播等数字化展示作为踏勘的主要方式,倡导智能化评审、网络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等数智交易功能,鼓励实施网络数智化监管和智能评价,并引入专家互联、CA 互认、信用信息智能化共享等协同共享功能。
在平台网络构成方面,《规范》在坚持“交易、监督、公共服务”三平台体系的基础上,首次引入了“专业交易工具”这一新概念,提出了“交易平台的功能工具化,专业交易工具与平台分离研发,分工定位、协同服务”的理念,并定义了12类工具及其功能。未来,交易平台和用户有望自由选择喜爱的工具,与工具开发者紧密互动,通过良性竞争促进工具开发的创新、分发和商业化,助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络生态圈更加开放和繁荣。
四、围绕 “简单高效”“以价定标” 核心特点,编制竞价采购规范
绝大多数竞价采购的标的物较为简单,便捷高效是其核心诉求。因此,《规范》规定竞价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同步发出,供应商不必提交响应文件,一般不需要组建评审小组。此外,《规范》还规定竞价采购中,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按价格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并且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合格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竞价采购特有的竞价规则设置,将在后续的团体标准中予以细化。
《规范》的正式发布,及时填补了行业空白,必将对企业采购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是一个新的起点,将开启电子采购交易的新篇章。让我们以《规范》的发布为契机,携手共进,奋发作为,推动我国非招标采购活动迈向阳光、智能、高效的新台阶,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