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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护理类、中医五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15        信息来源:查看

    2026年6月23日,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护理类、中医五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26〕5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放射检查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中医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补充通知》要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需统一落实儿童加收政策,加收比例不得超过主项目的30%。为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护理类、中医五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对我州已执行的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儿童加收项目进行梳理,共计57项。其中包含“特级护理-儿童加收”等5项护理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常规针法-儿童加收”等52项中医五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二是儿童加收比例统一为主项目的10%。三是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儿童加收项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儿童加收项医保支付类别与主项目保持一致,即主项目为普通诊疗项目,则其儿童加收项也为普通诊疗项目;主项目为特殊诊疗项目,则其儿童加收项也为特殊诊疗项目;主项目为自费诊疗项目,则其儿童加收项也为自费诊疗项目。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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