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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01 无菌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9/13 15:50:34        信息来源:查看

    我委拟修订1101 无菌检查法,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1101 无菌检查法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 通辅包20230670 品种类别 通则辅料包材 品种 1101 无菌检查法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 标准编号 《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
公示期 90天 公示日期 2023-09-13~2023-12-13 联系处室 通则辅料包材处
联系人 朱冉、徐昕怡 联系电话 010-67079581、67079522 电子邮箱 zhuran@chp.org.cn
邮编 100061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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