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城区医疗保障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将5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曝光,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
01新城区丁喆中医诊所超量开具中医处方案
经查,该机构存在超量开具中医处方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对该机构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警告处罚。
0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王利口腔诊所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该机构存在牙体缺损充填术、超声波龈上洁治术超标准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4年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对该机构处追回医保基金、警告处罚。
03堇禾中医诊所虚假就医案
经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虚假就医的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对该机构处退回医保基金并处2倍罚款同时解除医保协议处罚。
04呼和浩特市阿迪斯医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管相关材料案
经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无法提供视频监控数据,医保系统无库存、医保小票无追溯码的情况。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相关规定,新城区医疗保障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目前,该机构已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
05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赵一忠中医诊所未按规定保管资料案
经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无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情况,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相关规定,新城区医疗保障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目前该机构已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
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全力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坚决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在此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诚实守信,认真执行医保协议。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对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1-6218507。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