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元利州区绵谷路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元利州区绵谷路药店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613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6133元,并处2倍罚款172266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8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613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72266元已全部上缴。
二、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店存在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9706.30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9706.30元,并处失约金30060.90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706.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060.90元已全部上缴。
三、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电子路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异地协查线索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电子路药店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协助他人冒名购药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30元,并处3倍罚款2490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8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490元已全部上缴,行政罚款2490元全部上缴。
四、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佳康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佳康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店存在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845.30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845.30元,并处失约金11696.10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845.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696.10元已全部上缴。
五、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河阳路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河阳路药店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27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271元,并处2倍罚款34542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8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27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34542元已全部上缴。
六、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兴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四川省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兴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店存在将无处方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未按处方(品名、规格、数量)调配药品等违规违约问题,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688.40元。依据《广元市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688.40元,并处失约金7509.20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88.4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509.20元已全部上缴。
七、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市场街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线索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州区市场街药店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523元,并处2倍罚款11046元;2.暂停该店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8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52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1046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