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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4-10-24        信息来源:查看

2024年8月以来,南充市各级医保部门紧密协同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国家医保局住院大数据模型筛查下发疑点线索核查,经过深挖细查、重拳打击,对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现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南充创伤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区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多计部位收取“小针刀治疗”和“局部浸润麻醉”费用、“麻醉中监测”同时收取“血氧饱和度监测”或“心电监测”费用、无记录收取“椎间盘微创消融术”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34万元。

    顺庆区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协议;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0.34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该院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案例二:南充鹤鸣山护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区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入院指征把控不严、无指征开展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超药品使用说明书剂量使用维生素B6注射液、超医保规定多计电针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38万元。

    高坪区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其全面整改;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38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三:营山民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降低标准入院、外伤责任事故纳入医保支付、无指征开展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将电子针治疗仪按电针治疗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42万元。

    营山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42万元;3.行政罚款13.57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案例四:营山友宜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降低标准入院、白细胞计数与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等总数不一致、无指征开展B型钠尿肽(BNP)测定和B型钠尿肽前(PRO-BNP)测定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56万元。

    营山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56万元;3.行政罚款1.03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案例五:蓬安怡欣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分解收费、超量开药、过度检查、虚构服务项目、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53.39万元。

    蓬安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39万元;3.行政罚款39.06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案例六:蓬安中山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超量开药、过度检查、分解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81.16万元。

    蓬安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其全面整改;2.暂停拨付,责令该院暂停内科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1.16万元;3.行政罚款60.07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案例七:仪陇中仁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指征开展β2微球蛋白测定、无指征开展血同型半胱氨酸测定、无指征开展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超标准收取灸法费用、违反诊疗规范开展中药塌渍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91.26万元。

    仪陇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暂停拨付,责令该院暂停康复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1.26万元,处违约金25.67万元;4.行政罚款23.50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案例八:南充市嘉陵区安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区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该院存在过度检查、虚记费用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67万元。

    嘉陵区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暂停拨付,责令该院暂停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4.67万元;4.行政罚款0.22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案例九:西充益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查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35万元。

    西充县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暂停拨付,责令该院暂停康复科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35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案例十:南部顺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市、县医保部门检查,查出该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98万元。

    南部县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充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2.暂停拨付,责令该院暂停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98万元,支付违约金1.29万元;4.行政罚款7.77万元。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对该院多点执业医师存在诊疗不规范行为,相关责任人已移交南部县纪委。对涉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交卫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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