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桂医保发〔2022〕1号)、《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桂医保发〔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解除以下两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桐木镇郑保亮口腔诊所(地址: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大同商业城二期第二幢2-45-47号)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决定自2025年11月6日起,正式与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金秀县宝济堂大药房(地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雅文路39号)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决定自2025年11月6日起,正式与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自上述解除日期起,两家机构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敬请各参保人员周知并妥善选择就医购药机构。
特此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