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医保服务协议履行等有关现场检查情况,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日照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日照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日照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相关规定,决定中止莒县康峤颐养中医医院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中止协议期间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莒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