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宝医保发﹝2024﹞13号),经零售药店申请,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会议研究同意,从2026年1月16日起,中止其医保定点协议,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药店名称:陕西乐榕融健康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千阳南关路二店
法定代表人:樊广明
地 ???址: 千阳县城关镇南关路47号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
公示电话:0917-4245198
公示邮箱:qyxylbzjbzx@163.com
受理单位: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受理地址:千阳县东海路市民中心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