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现公布修订的部分放射检查、体被系统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说明内容(详见附件1)。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上述修订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无改变;计价说明中的封顶金额根据我市三级项目价格与省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步下浮确定(精确到个位)。本通知自2026年1月30日起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