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受理审核、书面查验、现场核查、集体评议等程序,拟将河北省胸科医院等15家服务机构、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等2家评估机构确定为新增省本级长护险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906606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