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济生中医院因门店租赁到期,主动申请暂停医保结算服务6个月。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7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暂停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