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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港南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关于医药机构申报贵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 16: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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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的规定,拟新增贵港市港南区宝记大药房,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7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电话:0775-4206644

    邮箱:gnybglzx@163.com

    地址:港南区南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5楼

贵港市港南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贵港市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联系电话

1

贵港市港南区宝记大药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南龙街10号

1807099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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