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对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7日
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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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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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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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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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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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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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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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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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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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航华嘉苑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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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航华嘉苑小区商业用房A区8号一层、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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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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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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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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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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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州通锦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凯旋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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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街道沁雅花园凯旋城37号楼商铺37号-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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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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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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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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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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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赵泰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曹老集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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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曹郢路西段38号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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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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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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