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发展需要等原因,我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等发生变更,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按重新评估标准现场核查,拟对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信息进行变更,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向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791-86639737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