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关于推进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保结算报销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51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审验、谈判协商,拟取消4家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2232068。
附件
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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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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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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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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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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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县石良社区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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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石良社区南北大道2号沿街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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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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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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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沂水县福亿家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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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吕丈坡村东(福亿家农贸市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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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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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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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顺康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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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杨庄镇善疃村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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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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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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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天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圈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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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圈里乡上郭路中段贾姚庄村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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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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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