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公立医院、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6〕8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5号)要求,为规范购销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工作,县级公立医院联合采购体经过与生产经营企业的议价协商,最终达成了统一的价格确认意见。经研究,现将县级公立医院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目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及时间
全县县级公立医院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滑县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目录。
二、工作要求
1、各个县级公立医院应严格执行河南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有关规定,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确保满足临床需求。采购价不得高于采购目录定价,若因市场价格波动,个别药品价格确需变动时,医疗机构务必提前向县卫计委药政科上报备案手续,待批准后方可采购。
2、遇有特殊患者确需标外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按照单人单量采购报县卫计委药政科审批的原则施行。
3、相关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应履行承诺,做好临床供应保障工作,对网下采购、违价采购、不及时配送等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取消相关企业产品中标和配送资格。
附件1:滑县县级公立医院药品联合议价采购目录
附件2:滑县县级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目录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