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深圳市卫计委关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的工作部署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发〔2016〕63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4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5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将于2017年4月5日开展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西药Ⅰ、Ⅱ)成交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的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择原则
西药(Ⅰ、Ⅱ)成交企业从集团采购组织遴选入围的配送企业中自主选择若干家配送企业,被选择的配送企业应及时予以确认。
二、操作时间
1、西药(Ⅰ、Ⅱ)成交企业应于2017年4月5日-6日17:30前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工作;
2、配送企业应于2017年4月7日-8日17:30前完成所有委托配送的确认工作;
3、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登录网址
全药网采购平台:http://gpo.quanyaowang.com:8888/login.aspx。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961673
商务部电话:4006 086 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