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 障局等九部门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和《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57号)相关规定,现就联盟地区 (山西省) 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开展梯度降价企业报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梯度降价药品范围
由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表》中涉及的25种药品中,已在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其它未中选药品。
二、梯度降价调价方式
相关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以下要求申报或确认所涉及降价药品的平台挂网价。
(一)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山西中选产品除外)的挂网价执行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二)国家组织“4+7”城市集中采购中选产品(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除外)的挂网价执行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
(三)已经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药品的挂网价执行上海调价结果(详见附件3)。
(四)其他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详见附件4),已经按照有关省市要求完成集中采购梯度降价的,企业以降价以后的价格作为挂网价进行申报;未完成梯度降价的产品,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含剂型)药品的挂网价不得高于已经梯度降价的同通用名药品价格 (剂型、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五)企业申报其他仿制药(详见附件5)的挂网价,不得高于联盟地区 (山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中选价(剂型、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三、 申报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 申报时间
2019年l1月8日一11月15日17时。
(二) 申报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受理邮箱为:sxyxcgywsl@163.com。申报材料压缩后打包发送,邮件名称为“生产企业+梯度降价”,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申报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负。
(三) 申报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 6)。
2、《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自主报价申报函》(附件 7)。
3、《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自主报价信息汇总表》(附件 8)。
4、《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自主报价信息汇总表》(附件 8)电子版(EXCEL格式)。
五、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相关企业如对附件1、附件2、附件3清单内药品的挂网价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诉。如无申诉,视为企业确认清单内药品的挂网价。
(二)梯度降价挂网价申报结果经公示后公布执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对于投诉举报查实的,将取消投诉涉及药品的平台挂网采购资格。
(三)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规定自主申报挂网价以及报价未达到要求的药品,医保部门将不予认定支付标准,同时取消平台挂网采购资格。
(四)企业申请联盟地区 (山西省) 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且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新增挂网时,须按照本文件报价要求申报新增产品的挂网价。
联系电话 : 0351-3580669
附件: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