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卖方会员:
根据《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办法(修订)》(渝药交监2014【1】号)要求,现将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资料接收及结果公布时间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起,重庆药交所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受理卖方会员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含重点监控产品)申请,接收、审核有关资料,季度末月最后5个工作日公布调整价格。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资料接收和结果公布时间依次顺延。
二、请各卖方会员按照新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申请及资料。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三、本通知发布之前已递交了相关材料但未公布调整结果的产品价格,交易所将于2014年6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公布。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