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两委会”批示,现将2007年第一批挂网药品补充限价予以公布。限价按同药品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目录质量属性的“最小使用单位限价”公布,企业报价时按“最小包装单位限价”报价(报价系统自动将“最小使用单位限价”换算为“最小包装单位限价”)。
请各企业凭帐号密码登陆查阅限价。
对限价制定有质疑的,可在2007年6月10日17:00前递交对限价制定质疑的报告,过期不候。报告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内容要含有质疑的依据。
递交地点: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口市龙昆北路15号中航大厦6层)。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