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部署安排,此前我中心已将全市限价药品委托各配送企业重新询价。目前,询价结果已汇总完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限价采购目录的公布
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5年三明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目录》隐藏所有品规生产厂家名称,我中心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将目录发送到2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剂科长)邮箱中,请2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剂科长)及时查收。其它公立医疗机构请登陆邮箱:ypxjml@163.com(密码:abc123)下载电子版。
二、用药目录的遴选
各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要根据有关规定,在《2015年三明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目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各公立医疗机构如能以低于本次联合限价采购价格10%以上的低价采购药品的,经授权后可以自行采购。
三、执行时间
《2015年三明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目录》自10月15日起施行。11月1日起,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执行新的采购限价。
四、其他
现行目录品规没有医保编码的,在新的编码下发前,暂使用原目录品规编码。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