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采购模式的不同,部分省份的价格是否在联动申报范围
答:根据《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际价格联动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我省采集的是“全国各省药品中标(挂网)价”。据此,非中标(挂网)价格(广东省、福建省及重庆市)可不填报。
2、药品价格联动的范围
答:仅针对2015年公示的竞价议价中标挂网药品。
3、最低三省价格申报包括湖南省本省价格吗
答:不包括。
4、申报价格单位是什么
答:口服制剂是按包装填报的,注射剂是按单支的,一定要换算为单支或单瓶报价,外用制剂以支(瓶、袋)等最小包装为单位。
5、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剂型、规格,不同包装(包材)出现价格不合理,将如何纠偏
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出现包装价格倒挂的情况,以不高于各类包装中最小使用单位(片、粒)的最低价为标准进行合理性调整。同一企业不同包材,以玻瓶价格不得高于塑瓶和软袋的价格为原则进行调整。
6、填报价格的时间点后出现全国新低怎么办
答:本次价格申报的时间截点为2017年6月30日,如果在此之后全国省级中标价格出现了新低,可以不申报新低价格。鼓励申报2017年6月30日以后出现的最低新价。
7、湖南省目前挂网价格已经是全国最低价格,还需要申报其它省份价格吗
答:在系统中确认湖南省价格为全国最低价后,且为调整前半年有实际交易的中标价,不需要申报全国另外三省最低价格。否则需填报全国三省价格。
8、企业对目前湖南省中标价格或全国最低三省价格的平均价格均不能接受怎么办
答:不申报、不确认,即可视为自动放弃继续挂网资格。
9、企业如何质疑投诉投诉与举证材料如何核实
答:企业填报的信息一经公示,不得修改。公示、申投诉阶段,有效投举证材料为各省(市、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有效文件。
省交易中心对有效举证材料,通过国家药管平台和各省药品采购机构取得官方证明文件,完成核实程序。对有效举证,被投诉方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在我省1年挂网交易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举证不实的,也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