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因部分企业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系统内报价及报议价参考价,导致未能有效地采集到相关数据。鉴于我平台系统运作目前处于新旧交接过渡阶段,现将已在新系统报价或报议价参考价的纳入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第十七批)的报价解密结果及议价参考价进行补充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
二、申诉质疑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申报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用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网址:http://gxyx.gxyxcg.gxzf.gov.cn:8009/),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申诉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即可。
附件:补充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