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我中心对截至2016年7月8日部分投标人递交的申请暂停在线交易的产品(不包含全国最低价的相关申诉和我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药在线交易产品)进行了梳理,现予以公示(具体产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暂停该部分产品的在线交易(含现药品交易平台和新药品交易测试平台),且该部分产品原则上将不纳入我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附件:申请暂停在线交易的产品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