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企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3号)要求,现将药品采购“两票制”认定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递交要求
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流通集团企业以集团为单位)均可申报。
(一)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等情况认定:材料及装订顺序详见附件1。
(二)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等情况认定:材料及装订顺序详见附件2。
(三)药品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销权转让等情况认定:材料及装订顺序详见附件3。
(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流通企业等情况认定:材料及装订顺序详见附件4。
(五)药品流通集团企业等情况认定:材料及装订顺序详见附件5。
(六)外省认定结果需提供外省有关药品“两票制”认定的正式文件、通知、公告等,并按照附件6如实填写外省文件中已认定可不视为一票的相关药品信息。
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统一装入档案袋,企业递交的材料中涉及excel格式的文件,需准备电子版携带U盘现场拷贝。
二、递交地点及时间
时间:3月12日-16日
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1-86095986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