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QYZB2018G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839700-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98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吴女士0451-848743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0451-84839700-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QYZB2018G031
3.采购预算:30万元
4.采购内容:选取1家药品及医疗设备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验的合格标准
7.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8.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自药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起,所有药品实际有效期应大于18个月;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由当地税务局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纳税证明》;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企业近三个月内所有人员社保交纳明细;
(6)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需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并且全程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全过程招标活动(注: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确认后不得更换,否则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7)潜在供应商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近3年(2015年5月-2018年4月)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企业法人进行查询);
(8)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网站查询企业、企业法人有无失信行为,报名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9)近3年内(2015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3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4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登记。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0.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进行购买文件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10.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法人二代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开户许可证;
(6)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7)供应商承诺书;
(8)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企业近三个月内所有人员社保交纳明细证明材料;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失信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获得“四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10.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哈尔滨支队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9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吴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51-8487437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51-84839700-8006
2018年5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自药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起,所有药品实际有效期应大于18个月;(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由当地税务局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纳税证明》;(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企业近三个月内所有人员社保交纳明细;(6)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需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并且全程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全过程招标活动(注: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确认后不得更换,否则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文件)(7)潜在供应商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近3年(2015年5月-2018年4月)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企业法人进行查询);(8)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网站查询企业、企业法人有无失信行为,报名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9)近3年内(2015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3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8.4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登记。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0.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进行购买文件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10.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法人二代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开户许可证; (6)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7)供应商承诺书; (8)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企业近三个月内所有人员社保交纳明细证明材料;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失信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获得“四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10.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