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廉价药品目录(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09〕4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关于廉价药品产品和供应商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经审核,现将通过资质审核拟增补的廉价药产品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4日-2013年4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86401796
联系地址:杭州市机场路137号(转工农路中段),邮编:310004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