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各县级及以下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5】11号)、《关于启动实施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开展好我市新一轮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决定召开我市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会,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7日至12月10日,市卫计委7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现场讨论、议定我市直接挂网药品统一议价目录内药品价格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旗县区卫生局药政工作负责人1名。
2.市医院代表3人、市中医院代表2人、市蒙医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代表各1人。
3.各旗县区县级医疗机构代表1名。
4.各旗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代表1名。
5.各药品配送企业代表1名。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旗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单位及时通知组织本辖区和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参加。本次会议事关全市新一轮药品采购能否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2.各旗县区药品核算中心和市直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此次议价结果在12月12日至12月13日之间完成网上价格填报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保证本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和本单位全部在新的药品采购系统中开展采购工作。
联 系 人:袁海霞
联系电话:876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