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乙方: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GK】2018070的足球运动中心关于药品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1 | 1-1 | 其他解热镇痛药 | 其他解热镇痛药 | 1 | 批 | 国内 | 362673.1 | 362673.1 | 详见标书分项报价表来源地 | 详见标书分项报价表规格 |
合计: | 362673.1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贰仟陆佰柒拾叁元壹角元(¥362673.1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273号福建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保证药品、耗材、器械质量,保证所供药品、耗材、器械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保证药品、耗材、器械质量,保证所供药品、耗材、器械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药品验货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为依据,进口药品需持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药检报告。 (3)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4)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乙方的临床用药。 (5)甲方如果发现所供药品外观不洁、破损、霉变,可以拒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院方的临床应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同一批次供药,对于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剂型、同一厂家生产的药品,乙方应提供同一批号的药品,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要求,需提前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可以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一次采购数量达整件(箱、盒、瓶)时,乙方应提供未拆封的整件药品,不足整件部分取其相应的大包装,特殊情况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可以拒收。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与本批次药品批号完全一致的装箱单和质量检查报告书。 (8)乙方所供药品的规格、数量、产地及价格需按合同约定提供,进口药品需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本批次药品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药品需提供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乙方保证供货质量及渠道的合法性,其所供药品的票据合法、正规,并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查。如果提供的票据不正规、药品渠道不规范,甲方将就地封存药品,并通知药监部门处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货物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招标人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全部货款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 乙方: | 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273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路6号 |
单位负责人: | | 单位负责人: | 余墨卿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余敏 |
联系方法: | 87727390 | 联系方法: | 13489132887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鼓楼支行 |
账号: | | 账号: | 1402023209600027670 |
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273号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