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类疫苗采购项目(第五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类疫苗采购项目(第五包)
2、项目编号:XJTZY-2018-1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第五包: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关业务范围;
(3)供应商需具备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4)国内疫苗生产企业:
(4.1)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4.2 )企业《药品GMP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4.3 )投标产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其中“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一栏载明时间在有效期内;
(4.4 )投标产品的药品质量标准全部内容复印件,必须与《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中“药品标准”一栏载明标准是同一文件;
(4.5 )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最新修订版)复印件;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7、投标人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时间及招标领取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8日,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相关疫苗说明、有关技术资料和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10、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1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24 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17407
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联系人:王文莉
电话: 1356584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