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的规定,我省医疗机构第三轮基本药物遴选品规及填报采购量和采购期限工作的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5日17:30止,共11天。请各级医疗机构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组织开展第三轮基本药物(竞价品种)的遴选和采购量、采购期限的填报工作。
另,根据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基本药物原阳光采购平台将于今年5月初关闭,请各医疗机构抓紧做好本轮药品的遴选和报量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