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配送企业:
2021年1月22日各医药企业已开始网上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工作,现就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药品配送企业自1月29日起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应在“承诺企业(盖章)”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加盖企业电子公章后,通过企业数字证书按照以下路径上传:打开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选择“经营(配送)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项目上传。
(二)各药品配送企业在“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同时,需填写企业基础信息并上传企业相关证照材料。
附件: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