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2013年度济南战区药材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先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商评定,后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评审、议价的程序组织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或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主体
济南战区各医院、疗养院、干休所、门诊部和部队卫生机构。
二、采购品种
药 品:除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外的济南战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药品,共约3800余种。
医用耗材:医用高分子材料、一次性注射输液穿刺类、其它普通材料、骨科创伤材料、骨科脊柱材料、骨科关节材料、眼科材料、外科材料、心脏外科材料、血管介入材料、其他介入材料、消化材料、透析材料、麻醉材料、口腔材料等,共计15类产品。
三、药材配送商
能够在采购周期内为济南战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的合格企业。
四、采购周期
二年。
五、投标人(参评人)基本要求
(一)药品投标人
1.合法的国产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
2.企业商业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生产情况和不良记录。
(二)医用耗材投标人
1.合法的国产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
2.企业商业信誉良好,两年间企业无违法生产情况和不良记录。
(三)药品配送商参评人
1.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
2.注册地在采购人所在省份(山东省或河南省);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在采购人所在省份(山东省或河南省)药品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
4.具有较强的药品配送能力,商业信誉良好,两年内无违法经营情况和不良记录。
(四)医用耗材配送商参评人
1.合法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2.注册地在采购人所在省份(山东省或河南省);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2012年全年在采购人所在省份(山东省或河南省)医用耗材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较强的医用耗材配送能力,商业信誉良好,两年内无违法经营情况和不良记录。
六、集中采购文件和配送商评定文件发售
1.发售地点:山东济南市济微路76号济南军区油料干部培训中心(青龙山庄)。
2.发售时间: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清明节假期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
3.联系方式:
药 品 组:刘女士,13026598175
医用耗材组:张先生,13001736203
4.注意事项:集中采购文件及配送商评定文件由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开发售,每份220元(含电子证书,120元/个),购取人须持投标(参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POS机刷工商银行卡或现金购取。
本公告解释权归济南战区医疗机构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办公室所有。
济南战区医疗机构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