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药招办《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药招办发〔2018〕8号)要求,我中心组织本次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补充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
二、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9楼9015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三、携带材料
(一)本次议价谈判专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二)身份证原件;
四、 纪律要求:投标人代表按工作人员叫号顺序到规定的议价室参加议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
五、人数要求:参加集中竞价(议价)的投标人代表最多允许2人进入议价室参加议价;
六、本次议价谈判所涉及的药品品规,需要企业提供该药品品规全国各省现行中标(挂网、成交)价格。(以表格形式提供全国各省所有中标价格,企业需从高到低排列,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张东河 于丽娜
联系电话:0951-6891038
附件: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补充议价药品品规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