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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招〔2019〕86号 关于开设已挂网药品窗口期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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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招〔2019〕86号 关于开设已挂网药品窗口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06日 所属项目: 2015年四川省标

各市(州)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延长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采购周期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44号)的要求,将采购周期顺延至新一轮招采结果公布执行之时。报经四川省医保局同意,现对已挂网药品开设为期一个月的窗口期,由企业自主选择继续挂网或放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挂网药品范围

正在执行的双信封招标药品、谈判(议价)药品(不包括国家谈判药品)、低价药品、基础输液、常规上网限价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直接挂网药品。

二、具体要求

1.凡愿意继续参与2019年度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已挂网药品,不需办理任何手续,视为其企业自愿继续参与挂网。

2.不愿意继续参与2019年度网上集中采购的已挂网药品,请药品企业通过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药品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平台”,按照《放弃中标/挂网资格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撤销挂网。按本通知要求予以办理撤网的,不给予企业不良记录,本采购周期内该药品调入挂网限量采购类别。其他采购类型药品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3. 对调入挂网限量后价格涨幅过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撤销挂网时间:2019年9月9日9:00-2019年10月9日17:00。

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民中路三段35号)。

2.上述截止日期前企业可撤回申请,成功申请药品以截止时的产品为准。

3.若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尚未完成采购合同而撤销挂网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撤销挂网的,该撤网药品不能再参加本采购周期和下一个采购周期的集中采购工作,并将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解释说明:本条所述药品指具体厂家、品规、包装和转换比的产品。本采购周期截至新一轮招采结果公布执行之时。

4.业务咨询电话:028-61323135。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附件:放弃中标挂网资格操作流程.doc

附件 放弃中标挂网资格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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