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采购文件》的要求,现对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价格澄清提出申请的审核结果进行补充公布。
1、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结果公示”栏(http://www.ynyyzb.com.cn/HomePage/PrintWholeJJRecord.aspxpid=B8-FC-B3-DC-3D-0B-69-16)查询本次价格澄清补充情况。如果本次价格澄清结果与7月14日公布的结果没有变化且企业已经递交过价格确认函的不需要再次递交。
2、企业需要对新公布的价格再次进行确认,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四楼402室递交价格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非基药价格确认函及授权书格式.doc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