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办《关于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5〕2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乌海市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企业公开报名工作,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材料
1.报名资格 具有配送资质,并且在乌海市2014-2015年度的公立医院药品综合入库率达到80%及以上,参加药品配送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并提供近6个月(2015年5-10月)正常经营证明、企业需具备及时、足量地配送药品的运输和物流能力,仓储条件需具备冷藏实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并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企业仓储库及配送车辆设施设备所有权证明文件。
2.报名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等相关证书,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一(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企业配送递交材料及要求)、附件二(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2015年12月8日。
2.报名地点:乌海市卫计委医改办(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A座632室,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路行政中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被授权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参加2015年内蒙古 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合法责任人,负责在我市办理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事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慎重指定。
2.申报资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当面递交,递交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企业未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合格材料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提交材料有标准格式的,严格按附件所列的标准格式填写,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配送报名资格。
联系人:董雅龙 李雪
联系电话:0473—3998115
联系邮箱:whswjwygb@163.com
附件1.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企业配送递交材料及要求.doc.doc
附件2.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