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挂网参考价为0元药品补充价格的通知》,现将收到的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1月7日,公示期内相关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将加盖鲜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申诉或质疑情况表(详见附件2,3)excel版发送至邮箱hljyyjgzcc@vip.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补价申诉质疑,联系电话:0451--8883005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企业申报的挂网参考价为0元药品价格信息
2.申诉情况表
3.质疑情况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