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充足供应,现开展乌海市旗县级以下药品配送企业新增配送区域报名工作,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备案的具备基层药品配送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可报名申请新增我市旗县级以下配送区域。参选企业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经人举报,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只受理现场报名,不受理邮寄和他人非正式委托报名。
所有材料需递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材料详见附件一(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企业配送递交材料及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乌海市卫计委医改办(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A座632室,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路行政中心)。
联系人:董雅龙 李雪
联系电话:0473—3998115
联系邮箱:whswjwygb@163.com
附件一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企业配送递交材料及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企业的被授权人递交)
一、提交资料要求
材料1:
二O一五年乌海市旗县级以下
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
申报材料
配送(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材料2: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企业申请书
作为药品配送(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我公司自愿申请参与二0一五年度乌海市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配送服务公开报名活动,保证所提供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不会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因我方原因所致的不良后果及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5】21号)中的规定;在采购期内向采购人及时提供充足的《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药品中标目录》中的药品货源,满足临床需求。若采购期限延期,本承诺期限自动顺延到采购期限届满为止。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配送周期结束。
企业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材料3: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企业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合法被授权人,就2015年乌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确认配送关系指定信息及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行为均代表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截止至本次药品采购公开报名结束止。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移动电话:
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日 期: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按照要求粘贴(加盖公章):
材料4: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 (企业名称)是合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我方保证在收到医疗卫生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网上集中采购中标订单后,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为纳入自治区集中采购的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承担配送工作。
我方保证严格按照本次《关于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5】21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配送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5】8号)文件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及时供货并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同时承诺:对各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保质保量供货;不论医疗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药品数量和金额多少,我公司均按合同保证供货。按照中标品种的产品信息、产品质量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有效期符合有关规定,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愿受违约处罚。
我公司保证出具的配送承诺书真实、合法,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配送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材料5: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企业承诺配送区域申请书
致乌海市卫计委:
作为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 (配送人名称)完全具备《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要求的配送能力。在此承诺对集中采购中挂网药品品种在乌海市下列地区(区)
组织配送并作出以下配送承诺:
一、保证在上述地区,严格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生产企业的要求,提供全面、完善的配送服务。
二、在上述地区,我方将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货源并进行配送。
三、配送企业对挂网药品的配送承担责任。若未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要求保证对上述地区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及时配送,乌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取消我单位配送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
承诺期限为: 年 月 日至配送周期结束。
配送企业名称 (盖章):
注:1、地区名称栏不够填写时可按该格式打印或另行附表,附表须企业加盖清晰公章。2、配送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3、本承诺书应为原件,请各企业做好备份。
材料6: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生产企业配送申请书
致:乌海市药械采购管理中心
我企业 (企业名称)是合法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我企业产品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入围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配送成本,申请为有使用需求的乌海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直接配送,按照购销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医疗机构提供入围品种。
特此申请。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7: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车辆运输设施设备目录
企业名称(盖章):
材料9:
2015年乌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配送企业仓储及储存设备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