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卫计委发布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6〕4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规则(试行)和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目录剂型整合规则(试行)》(深卫计通〔201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采购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完成了该部分产品的议价谈判工作,经深圳市卫计委组织药学及临床医学专家审核后,补充公示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西药Ⅱ)拟成交品种。
公示期间未收到企业的申投诉材料,现补充公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西药Ⅱ)成交品种,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