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湖北)中选品种和非中选品种挂网价和医保支付标准公示期间的申(投)诉情况,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和申(投)诉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申投诉的药品,相关企业须登录系统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同确认。
二、时间和方式: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15日, 15日18:00关闭系统。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的“国家第二批集采”信息页面确认。
附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湖北)中选品种和非中选品种相关信息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