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药联会”)近期将部分药品进行第二批联合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本次议价工作。
一、议价药品目录
根据临床需求,由烟台药联会成员单位申报,经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遴选确定。目录品种范围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类药品。本批议价药品目录共94个通用名(140个产品),见附件1。
二、议价药品企业
报名参加议价的企业为目录范围内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烟台药联会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若生产企业不能参加也可授委员会权委托经营企业议价,但需出具书面授权书。同一产品每家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位代表人参加议价。
三、采购周期
从公布结果之日起12个月。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议价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①《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第二批药品议价报名表》(附件2)(含电子版);②《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议价授权书》(附件3);③《药品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药品议价授权委托书》(附件4);④议价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议价企业必须遵循“两票制”的原则进行议价或委托议价。经营企业只能接受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商)的委托。
(三)报名材料须于2018年10月23日至25日(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报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东路20号,烟台毓璜顶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科),邮编264000,联系电话:0535-6691566,0535-6691999转81066。过期不予受理。
五、议价规程
(一)企业授权代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需提供《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第二批药品议价报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附件5)。
(二)议价专家组对企业报价现场开封并进行直接谈判议价。每个产品议价谈判不超过2次,每个产品议价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六、采购及供货
(一)议定成交的药品将按议定的统一价格,由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采购,各自签订供货协议。供货企业须保证药品质量,供应及时,价格稳定,满足临床使用。采购期内不能保证供货的企业,其所有产品退出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目录。
(二)未达成协议的产品将暂停在烟台药联会成员单位使用。
七、议价时间和地点:议价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议价地点:烟台毓璜顶医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届时不参加者,取消议价资格。
八、本公告由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烟台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