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企业:
根据5月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和省药监局的回复,我办于5月12日已经电话通知有关企业提交“欧盟认证”的相关材料,5月15日上午再次电话通知。截止目前仅有8家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经研究决定推后截止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出具“欧盟认证”药品制剂一览表,并加盖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的公章材料。
二、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3日下午5时;
逾期不交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联系地址:省卫生厅药招办(陕西省结核病防治所办公楼二楼,西安市兴庆南路121号)。
联系电话:029-82217019 029-82217174
陕西省卫生厅药招办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