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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公布药品配送企业和视同生产企业等名单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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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药品配送企业和视同生产企业等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8日 所属项目: 2014年浙江省集中采购(第二批),2014年浙江...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号),以及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关于开展“两票制”视同生产企业等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公示、核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信息等程序,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合格配送企业、视同生产企业、药品调拨可不视为一票集团型配送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合格配送企业名单中药品配送率和医疗机构覆盖数量,仅供投标人在建立配送关系时参考;集团型配送企业名单中标注的“操作用户”为集团自行指定的具有操作权限的代表企业。

二、药品调拨可不视为一票集团型配送企业在调拨具体产品时,应符合“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或ERP系统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对接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等“两票制”文件规定要求。集团型配送企业的组织架构情况将录入药品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验票使用。

三、后续,我中心将结合企业递交的书面证明材料,对视同生产企业等做进一步审查,不符合“两票制”等文件规定的,将予以剔除。交易系统中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等投标人亦为视同生产企业。

附件:1.合格配送企业名单及其历史配送情况

2.视同生产企业名单

3.药品调拨可不视为一票集团型配送企业名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1.合格配送企业名单及其历史配送情况.rar
2.视同生产企业名单.rar
3.药品调拨可不视为一票集团型配送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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