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医保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实现我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动态管理,根据产品信息变化情况阶段性对相应药品编码进行调整更正,同时对毒麻精放药品给予新增(或重新启用)编码。现将联采挂网信息及药品编码信息更正表、自行阳光采购的毒麻精放药品编码表(第四批)印发给你们,作为审核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费用支付的依据。
本批编码自2019年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1.联采挂网信息及药品编码信息更正表
2.自行阳光采购的毒麻精放药品编码表(第四批)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