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的有关规定和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药品准入及其动态调整专题会议的有关要求,我们对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新申报的药品,进行了清理、核查、公示,现已对挂网药品清理核查结果申(投)诉处理完毕,请有关企业登录药品采购准入系统对申(投)诉结果进行查看、确认。查看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对拟动态调整药品目录结果(详见附件3)拒绝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动态调整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暂停交易目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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