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现将广州平台“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广东省中选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下同)价格联动结果进行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
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按规定实施全省价格联动。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采取按企业自愿原则执行价格联动。广州平台公示的价格为联动后的价格。
如企业不接受价格联动,请通过申(投)诉提出。逾期未进行申(投)诉的, 视同接受价格联动。
如企业认为其产品属于广州平台第二批集采非中选药品但没在公示范围内,请通过申(投)诉提出。逾期未进行申(投)诉的, 视同其产品不存在此种情形。
二、价格取值
全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前的最低采购价格(按最新交易年度取最低值)。
三、公示时间
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0日17:00。
四、查看方式
通过CA证书登录广州平台,进入“跨区域联盟采购(4+7扩围)-商品管理-商品目录”查看相关产品和价格信息。
五、申(投)诉
通过CA证书登录广州平台,进入“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申(投)诉请于2020年4月10日17:00前按申(投)诉办理指南提交。
业务咨询电话:020-28866464。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