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方昌医药有限公司因2019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药品配送情况考核不合格被暂停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配送,现暂停已满一年。企业递交书面材料,申请恢复网上药品配送。
经研究,拟同意恢复宁波市方昌医药有限公司网上药品配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3月3日